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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钟长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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侦查监督处

 
部门职责:
  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各类审查批捕、决定逮捕的刑事案件;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的违法情形,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;开展对延长羁押期限的审批,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、侦查取证行为合法性等方面的侦查活动监督工作;负责对公安机关不服下一级检察院不批捕案件的复核;负责全市性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工作;负责对下一级检察院审查批捕、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;研究侦查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,制定有关规定。
 
人员编制:
  姓 名 职务 检察官等级
崔庆林 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二级检察官
王  辉 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二级检察官
王  义 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二级检察官
马春燕   四级检察官
张 颖 干部  
崔晓松 司法警察  
邹  全 书记员  
曹  庆   三级检察官
许绍伟   四级高级检察官
赵伟华   一级检察官
王  珏   二级检察官
孙 雁 书记员  
马 洁   四级检察官
蒋宜明 干部  
张 烻 书记员  
苏微涯 书记员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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